阅读,是最让人安静的事。
书店里的气味让人宁静下来,那些书散发着懒懒的书香,或者立在书架上,或者摊开在某个人的手中。
在这个很大的书店里,我与我自己不同了,这次我没有去拍人们的脸,而是被书的面孔吸引了。它们各自不相同,正在与那位读书的人窃窃私语。
那些密语像一串神秘的流动的符号,交织着,但是不是交错着,穿过不同的人,穿过我的耳边,但我却不能够破译。
人们在书中寻找各自需要的东西
阅读,是最让人安静的事。
书店里的气味让人宁静下来,那些书散发着懒懒的书香,或者立在书架上,或者摊开在某个人的手中。
在这个很大的书店里,我与我自己不同了,这次我没有去拍人们的脸,而是被书的面孔吸引了。它们各自不相同,正在与那位读书的人窃窃私语。
那些密语像一串神秘的流动的符号,交织着,但是不是交错着,穿过不同的人,穿过我的耳边,但我却不能够破译。
人们在书中寻找各自需要的东西

飞机起飞的刹那,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离开。我的身体瞬间逃离地面。
暂别这颗星球,谢谢你改造我的身体,也从细胞结构改造了我的思维。我要回到我的地球。
飞机在拉萨河上空画了一个圈,成群的好看的野鸭望着我们驶入这颗星球的大气层。
一夜之间,拉萨城所有的山顶都变成了白色。它们在高原不由分说的阳光下耀眼着,与他人无关。
我就这样,驾驶着这艘宇宙飞船,追赶昨天的白色世界。
飞机进入茫茫白色,我怀疑我们进入另一个时空。
漂浮在白色轻柔的云层里面,这层薄雾丝绸一般滑过机身,它为我的身体反对重力。云层下面满是错落有致棱角分明的雪,它们暖暖地靠在山峰上。云就是逃离了的灵魂。
这些灵魂对我窃窃私语,告诉我,这座城市还有多少秘密。
这天空渐渐吵闹,一个一个没有重量的白色的词语在我身边穿梭跳跃,只有抓得到同行的一队,才能编织出一个完整的故事。
看那些磕长头的人们啊,他们口中的经文和心中的愿望一起,盘旋上升,像是交织在一直的伏羲和女娲。它们的蛇身紧紧悬挂在朝佛者的头顶,而它们的头颅在云层上方露出笑脸。阳光却剥夺了我的视力。
这九千米高空的白色世界,容下的,都是混沌的传说,和千沟万壑的故事。
我试着回忆那些片段,在白色的迷雾海洋里打捞我的记忆,可是它们就像游鱼一样,忽的一下,就从我手中滑走了。
龙应台说,她的家乡淳安从千山变为千岛,她母亲始终不能理解,山真的会变成岛,那些曾经的回忆,如今只能在波光中荡漾。
他们在六百平方公里的水面上穿梭,路过一个有一个大大小小的岛屿,烟波浩渺,何处才是父亲的坟。而那水下秃掉了的山,曾经是一片连一片的果园,她的母亲曾牵着大人的手挨个走过。
我想我们正漂浮在另一层水面上。那些顶着雪的山的脚下,人们正呼吸着更浓重的空气。水上也是洪荒初始,而水下已是千年炊烟。
我想如果改变了地貌,地壳的心也会随着改变了。
无论曾经繁华至极,也终将沉入水下成为未来的回忆。
而那些回忆,也终将,和水草一起,散去了吧。回忆没有声音,我却被水草缠住了手腕。
在从浪卡子回拉萨的路上,身边是羊卓雍错。她蜿蜿蜒蜒一路躺在我们身边,舒展腰肢,顾盼之间,所有咒语都已解除。
扎西说,羊卓雍是太阳的意思。而湖就是一个“错”字。
这是个多么美丽的错。她一定有一个美丽的不可言说的错误的故事。
我不敢为她多拍照,怕拍的不好,辱没了她的美。这种敬畏的心情让我一直端着相机,望着她发呆。
我追问为什么要叫太阳湖,扎西20岁的小侄子说,因为它很大。他第一次离开家乡,要去拉萨打工挣钱,被太阳晒黑的好看的脸上,分明都是稚气。
“跟太阳一样大?”我问
“是。”他笑笑,用汉语这种还很陌生的语言说。
这个时间对西藏来说还是清晨。湖面在我身边净澄,太阳的尸体碎在湖面上。它们在每一个波澜处站起来,眺望过往的人。
同事说原来这湖一直抵着公路,你看,那就是湖岸。他指着一条蜿蜒的线。很多线平行着,它们昭示着羊卓雍一路退却的痕迹。
我们在一种奇妙的安静中停下车,我走到湖边。
山谷适时地努力地吹起风,向着湖的方向,只要一不留神,我就会被刮进湖里。
我在大风中飘飘摇摇地站着,望着湖面,遥远的湖面像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界面。近处的水露出水底沙石。那一定就是通往水下世界的入口了吧。
恍惚间,她伸出手,唱着歌,召唤我。我好像就可以这样慢慢走入湖底。
高原的阳光喜欢玩这样的游戏。
它们从高空落下,在某个建筑物的屋顶弹跳起,呈锐角反射向天空。
要么,就是一小块,就一小块,落在某个孩子的衣服上,某块地面上,或者某本书上。边缘柔和,里面却是看不清的强光,像是一群团聚在一起的生灵。
这片土地的夕阳与内地是不一样的,它带着倔强的强光一路落下去,绝不在山挡住自己之前,放松警惕。那直线的光芒直直从山的那边射向天空。
转眼,天就黑了。
与拉萨三个小时车程距离的日喀则,与日喀则两个小时车程距离的江孜,与江孜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浪卡子,都不像城市的样子,它们在夜幕降临时,恢复到远古时期的样子。黑得让人舒服。
黑夜黑得纯粹,阳光就可以穿透人心。
我看见光线串起我们这些外来者的复杂的人心,在空中炙烤着。你们需要净化,或者烧焦,它说。
在阳光站满每个角落的扎什伦布寺,一个叫做桑姆的姑娘说,你一定来过,我见过你。
我笑笑,觉得很亲切,但我真的没有来过。
过了一会儿,桑姆又跑来说,我们队长也说见过你。她说的是寺庙的消防队长。队长点点头,说,你是不是来过?
我迷惑地看着他们,阳光把墙上的佛像照得活了起来。我开始有点相信自己来过了。
临走前,我们见了寺庙的一位老喇嘛,他戴着眼镜,正在写东西,看到我们,热情邀请我们吃桃干和奶酥。他用藏语对我说:“我见过你,你来过的。”桑姆为我翻译道。
恩,我想,我真的来过。
我忽然想起我为什么来这里。
我站在桑顶寺门外,看羊卓雍错的时候,我想起来了。
那时我口袋里装着寺庙喇嘛紧巴亲手制作的藏香,那种混合了几十种草药的香味,从盒子里飘出来,钻进我的身体。我看着远处的羊卓雍,她不打算倒映任何东西。
眼前过于开阔,以至于我转身才能看完全貌。
这座寺庙全是男性的喇嘛,活佛却是女性。这是寺庙的传统。
同事问我,要是让你当万人敬仰的活佛,但是不问人间烟火,你愿意吗?
我没有犹豫就说,不。
我想我终究还是生在世俗。
山下不远处正在动工修建房屋。紧巴说那是招待所。从我见到他,他没有说过几个汉语词。在这里,他居然用了这个词。“招待所”三个字好像来自上一个时代,一路落荒而逃,定居在了这里。
还有什么,是一路落荒而逃,定居在这里的?
我丢下我的影子,跟着扎西的越野车没入山色里。
这是一篇倒叙。我乘坐时间回去。
这是一个洞世界,每个人都是洞人。 “只不过有的人的洞在眼睛里,有的人的洞在心里。”老爷爷喝了一口茶,一缕白烟从茶杯中冒出,袅袅婷婷在他鼻子前面缠绕了一下,就消失了。 老爷爷转过来冲百尾千叶笑了一下,他的门牙掉了一颗,黑洞洞的,是他的内脏世界的入口。 不知道他活了多少岁呀。那些岁月,是不是都变成他心里的星际物质,被压缩成黑洞。 周围一切嘈杂,迷乱的烟雾和人们呼出的二氧化碳在这间屋子里面拥挤。 千叶把手在裙子上擦了擦,站起来,准备离开。 老爷爷笑了起来,他的嘴里吐出一股力量。那是另一个洞,千叶想。 她迈出一步,正想离开座位,可是晃了晃,又坐下了。 老爷爷继续喝茶,不做声。 “有些洞,特别容易跌进去。”他说。 “你看那些十几岁的孩子,他们在自己身上打洞,耳朵上,鼻子上,肚脐上,指甲上。只因为我们都对洞有一种崇拜。 “你看那些房子,原本就是洞呀。几千年以前,我们就住在山洞里,后来我们有了电灯和水泥,可是我们还是要住在洞里。于是这城市容纳了无数的洞。只有住在洞里我们才觉得安全。” “你看那边那个人。”老爷爷手也没有抬,只用目光瞥了一眼。千叶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过去,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胡子拉碴,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衣。“他的眼睛就是两只洞,一眼就望到身体最里面,是空的,是空的,你懂吗?” “你再看那边那个人。”千叶看到一个打着领带的人斜靠在酒吧门口。“他什么都拥有,他每天上班、下班、喝酒、玩乐,还要花几个小时在这里找女人,可是他的心里有一个洞。很空很空。连疼痛的感觉都没有。” “推开门,到外面去,到处都是环形山,我们还不甘心,打了很多洞,一直到地心深处,想要窥探这颗星球最深的秘密。”老爷爷头发胡子全白了,他手里端着茶杯,不动声色看着眼前的桌子,目光却像是深入到地底了。 千叶望着窗外,却什么也看不到。 千叶再次站起来,说:“谢谢您,我要走了。”老爷爷递给她一把钥匙,说:“有的洞,是关起来的,你要把它打开才能进去。” 她侧过身,想要从这套桌椅里面挣脱出去,她的碎花棉布裙子却勾在了一颗突出的铁钉上面。 她转过头,忽然看见一双湛蓝的眼睛,在黑暗中仿佛两颗漂浮的星球。她只看了一眼,就失去了重量,跌进去了。再也没有出来。 ———————————————— “百尾千叶”是《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的另一个名字。 多美的名字,不用在一个穿着碎花棉布裙子的姑娘身上,多可惜。 所以我想给她编些故事。假如我不能去远方,就让她代替我,去看看。 春天来了,我们来读一本关于各种生命的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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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尾千叶,关于植物和动物的那些故事。 |
有一个星球,它上面住着的人只有10秒的记忆。 1,2,3,4,5,6,7,8,9,10——Bang,再进入下一个轮回。 第十秒结束的那一瞬间,世界清空,什么都不存在,每个人都进入一个崭新的世界。 “这样也好,忘了也好。”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坐在街角对我说。 他身材瘦削,身体弯成一张弓,两只手肘搭在膝盖上,胡子拉碴的样子,头发充满艺术气息——只可惜有三个月没洗头的味儿。 他穿着一件破衬衫,一条破了洞的牛仔裤。我想我也没办法问他为啥要穿成这样,估计他不会记得。 “我们这个星球,就是这样一个充满哲学意味的星球。”他说,声音沙哑,像是某个流浪歌手的声音。 他忽然看了我一眼,警惕地,用那种看着第一次见到的陌生人的眼神。但是很快他又淡定下来,因为总是见到陌生人吧,这个星球上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相互认识。可是他却自顾自继续说下去。 “不论你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不要紧,嘭——”他的脸贴近我的眼睛,忽然睁大眼睛,双手在我面前猛地展开,好像是一个爆炸,“就忘记了。” 说罢,他茫然地望了一下星空。夜幕铺开,像一条永不止息的河流延伸向不知名的宇宙深处,很多星星都裹挟在这引力场和时间的洪流之中,不知要逃向哪里,只好静止。我也不知道地球在哪里,我想,我是离它太远了。 我吸了一口气,好像要把这个星球陌生的空气变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即使这样,我也不能忘了那些,我告诉自己。 他喝了一口酒,看样子是一瓶烈性酒,说道:“我确实很想忘了她。可是偏偏想忘掉的却忘不掉。这就像是一个魔咒。”他的最后几个字被街道外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碾碎吞没了,而我们所在的这个背巷子里面,某个管道滴下的水,正在一点一点计数时间。 地上的两张废纸正卷起自己想要飞起来,但是努力了一下,就放弃了,平静地躺在他脚边。他也毫不在意。 在这条昏暗的背巷子里,阳光在很高很高的地方照耀,只稍稍闪烁一下,就幻灭了,很难抵达到我的身上。我在阴暗的湿气里面想象着那个“她”,长得什么样子,为了什么抛弃他,他又为什么偏偏忘不掉。我想象中的那个女子赤着脚从他的记忆中走过——那是一片贫瘠的荒漠吗?只有零星的碎片和这个完整的女子,她在那里,如此空旷,会寂寞吗? “其实记忆总是会出现偏差。不是吗?”他问我。我被一个只有10秒记忆的人问得哑口无言。偏差?是啊,我的记忆就准确么?那些他撑开我手指的细节,那些他一个人自顾自走在前面的画面,那些灯光映在他眼镜上的反光。是否只是我强制加在自己脑中的图钉? 我正尝试发声,不知道这个星球声音传播的感觉是怎样的,但是他突然又开口了。 “我记忆中的她总是穿着棉质T恤,上面有卡通图案。她笑起来让人觉得特别美好。”他低下头,搓着自己的衣角。 忽然,他放开了衣角,茫然地看我一眼。眼睛里满是空寂。 我知道,那个10秒又到了。断线时那一刻的坠落的感觉,好像是一万年也到不了底的吧,可是他一瞬间就做到了。在记忆消失的瞬间,是痛楚还是欣悦?抑或是麻木或者虚空? “你是怎么遇见她的呢?”我问。我忽然真的很想听听他的故事。 “她?”他说。眼睛眯了一下,阳光洒下来一点点,在他的睫毛上,在他的胡茬子上,说:“哦。她。” “那是夏天,很热。但我什么也不记得,只记得她的笑,有两颗虎牙。”他说。 我不由自主地舔了一下自己的牙齿尖。为什么人的记忆里净是一些奇妙的细节?为什么他在遇见自己最喜欢的女人的时候,记住的,竟然是牙齿? “我记得她拉过我的手。那种感觉,至今还很明晰。”他摸摸自己的手。那是一双没有经过什么风霜的手,跟他脸上的表情完全不一样。这双手很好看,干净,细长,有力量,是诗人的手。 “我们一起看过星空。”他很坚定地说。然后目光又越过我,穿透到了我身体后面的某个焦点。他又到了10秒了。 就这样,他怎么可能记得住那个女人呢? 我猜,那个女人肯定是在10秒之内冲他微笑,拉了他的手,然后,Bang,忘了这是谁,松开了他的手,离开了他。 我们星球上的故事不也是这样吗?60亿人,每天都有人相遇,相爱,分开,回忆。而更多人,正在错过。 可是到底为什么那一份短暂到不能再短暂的记忆可以穿越时间的障碍,一直存留到今天呢? 或许是他的大脑构造违反了他们星球的规定? 如果想要结婚生子,一定是每一个崭新的10秒都能爱上对方的两个人。怪不得这颗星球这么冷清,或许这里更适合单细胞生物生存。两性繁殖在这里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我想。 尤其是爱情,真不是一个好主意,我愤懑地想。 但又突然觉得他们很幸福。每到10秒,就有上帝之手捏着他们的鼻子为他们灌进孟婆汤,所有的纷纷扰扰甜蜜痛苦都是上一个轮回的事了。 我多想忘记,却做不到。 我以为我来了这里就能忘记,其实我不能。即使是那些空气进入我的肺,为我带走废弃的碳元素,我也不能。即使是那些阳光直直射进我心里,为我注入陌生温度的热量,我也不能。 我摸着自己心脏疼痛的地方,里面的疼痛我的手永远无法触及。越是想触摸,越是被疼痛的蛇穿透撕咬。我无助地看着他。他茫然的表情让我一脚踩空。 忽然,夹杂着一阵疼痛,他蹙了一下眉。他又醒过来了吧,或者说,那个女人又在他的心里复苏了。 她在那片时间的荒涯中睁开眼睛,他就会疼痛得不能自已。 我看着他,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为什么什么都能忘记,偏偏记住让自己最心痛的? 一旦被蒙上时间的砂,最美好的,也会变成最痛苦的。 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我转过头去看自己的灵魂,她却眯起眼睛不愿看我。用手扶住砖墙,手指抠进砖的缝隙。 记住的那些东西,何尝不是最美好的,但又是最折磨人的。 人的记忆为什么不能让自己选择?记住我想记住的,忘记我想忘记的。我来这里,不就是想要寻找如何忘记的秘密吗? 一辆汽车从外面明亮的街道呼啸而过,带着所有城市相同的喧嚣。 这条小巷里面,我和这样一个外星球的陌生人对坐着。他一直沉默,我也只好沉默。但时间的鱼在我们之间游过,在他的手指和我的衣袖之间来回穿梭。 每到10秒,他就会动一次。但随即又沉默了。我已经忘了经过了多少个10秒。也许,他的生命就是这样一个一个10秒组成的,它们零散而又毫不相关。 也许记忆就存在在每一个细胞里,在每一次线粒体的努力里,在基因的小小的缝隙里。我想我必须对自己进行一场全面改造,剥开皮肉,伤筋动骨,拆到细胞的每一个脆弱的游移的细小部分。才能彻底改变回忆。 那样的我,还是我吗?另一个我,或者说,另一个人,会感到有这个必要吗? 我开始怀疑这是一个骗局。我开始忘了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我开口了:“你,为什么不去找她?”刚说完我就后悔了,这个陌生人如此孱弱,任何一点刺激都有可能刺穿他——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太难了?我的问题是不是太过分了? 他说:“你以为我没想过?”前半句充满挑衅,后半句气势陡落,最后变成一个短短的无声的叹息。 “我——”他正要开口,忽然,巷子里面冲进来一群人,男的女的都有,都穿着白色的衣服,瞬间就把他包围了,不由分说架起他就走。 他的眼睛里满是惊恐,张了张嘴似乎在向我求助。我刚想说什么,那群人就把他架进了一辆白色的闪烁着红蓝色灯的车,那辆车上有一个红色的十字。 哦,我在心里默念道,原来是这样。 我的脸上滑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原来,这样的人在他们的星球就是病人啊,而且,是逃亡的病人。刚才那些呼啸而过的车,原来是在找他。 我正在低头浅笑,忽然有一双手在背后架起了我,把我拖进了那辆车。 我以为我丢了你了,其实我没有。我们一直,在一起。 后记:This is my own Big Bang Theory. 还没有看懂?这里是地球,哪儿也不是,两个神经病对坐着,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就被抓回去了。 这个故事讲完了。 2010.2.8.凌晨2:59 2010.2.10.中午13:37修改 ———————————————————————————— 小故事。这个故事只是用来记录一些情绪。 我知道它有很多缺点,但我是一口气写完的,于是不知道再怎么修改。今天中午花了很多时间看,还是不知道怎么动笔。放弃了。